
消费日报网讯(王菊慧)4月1日,记者从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第四场新闻发布会获悉,截止2019年底,云南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从2016到2019年,云南省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14.2亿元,巩固提升了1861.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从2015年底的83%提高到2019年的96%,自来水普及率从2015年底的77.7%提高到2019年的94%。提前完成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云南省水利厅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3.04亿元,省级补助15.97亿元,州市县通过筹措财政资金、整合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和引导群众投入落实建设资金,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为解决全省农村饮水问题提供了资金保障。2019年以来,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以上率下,对全省贫困人口中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人数超过1000人的14个县(市、区),实行厅领导牵头、责任处室具体负责的挂联帮扶机制。抽调厅直属单位80名技术骨干实行驻县帮扶,帮助指导贫困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37个县(市、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等技术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建成。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永军表示,云南省水利厅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指导各地在项目建设前充分考虑工程管理问题,研究落实供水工程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截止2019年底,云南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基本完善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
云南省水利厅将扛实农村饮水安全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把解决饮水安全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具体体现,加强问题排查和工作督查、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凝心聚力抓好“六项行动”,从严从实抓好饮水安全,坚决打赢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