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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将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5  浏览次数:488
     近年来大连市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有效改善了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由于大连市农村饮水工程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进一步巩固已建工程成果,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各项任务仍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事关全市农民群众(含农村中小学校)切身利益的民生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意见》强调,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分管责任人。同时,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工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等工作。要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水源工程水质水量要符合相关标准,要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面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水源安全。要科学制定水质检测监测制度,把水质保障落实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要把工程管护摆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农村供水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每一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加强对项目建后的监督管理,建立工程信息通报制度。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要逐一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制度,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经费。

《意见》强调,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动态的任务。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及时启动“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区分事权、强化责任,建管并重、改革创新。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具备条件的要优先选择农村饮水“挂大网”工程和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不具备条件的要综合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     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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