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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岂能“跑冒滴漏”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10-22  浏览次数:582

     抽查发现部分改型后的“双向计量”水表存在影响计量精度隐患,此类水表设有防止倒装水表偷水的功能,但对水表的压力损失和使用时间往往有影响,实际使用还反映出水表对供水管网压力波动过于灵敏,易在消费者和供水部门之间造成用户不用水时而水表仍稍微走字的纠纷。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揭晓水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京津沪渝及苏浙皖赣闽粤晋陕等18个省市70家企业的70种产品,合格率仅为84.3%。部分小企业的质量问题尤为突出,产品在诸如技术特性、连接附件等项目,特别是作为衡量水表产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指标的压力试验、示值测量误差、压力损失测量和加速磨损试验等项目,检测结果问题多多。本市相关部门行家提醒消费者注意

     1.任何新购的包括供水部门上门安装的水表,均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强制性首检,附有首检标签,同时具备合格证书、铅封和计量检定证书,若有缺失可予拒绝并向质监部门举报。

     2.生活水表虽与工业水表不同,经强制性首检后无须再作两年一度的复检,但使用还是有年限规定的,不得超过6年(水表口径为15~25mm)或4年(水表口径为25~50mm),到期须更换。

     3.自行选购时万勿贪便宜而上低劣杂牌货或无证加工企业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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