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到2015年,支流水环境质量、尤其是城市内河环境质量要有明显改善,牡丹江、穆棱河等河流水质要稳定达到Ⅲ类;倭肯河、呼兰河、梧桐河、汤旺河、拉林河等河流水质要稳定达到Ⅳ类;安邦河水质要稳定达到Ⅴ类;阿什河氨氮控制在7mg/L以下,其余指标达到Ⅴ类。坚决消灭城市内河黑臭现象,水质满足景观要求。
为此,黑龙江省环保厅提出,采取4项措施全面改善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一是着力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产污强度。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13年年底前,各流域内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成投运,正式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负荷要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三是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等手段,努力恢复水体的生机和活力。四是有效防范流域水环境风险。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涉重金属和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察,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
为此,黑龙江省环保厅提出,采取4项措施全面改善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一是着力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产污强度。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13年年底前,各流域内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成投运,正式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负荷要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三是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等手段,努力恢复水体的生机和活力。四是有效防范流域水环境风险。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涉重金属和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察,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