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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 “农村改水”与“城乡供水一体化”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17  来源:中国水星  作者:高俊海  浏览次数:226
  日前,笔者从媒体上读到一则消息:地处浙南的苍南县灵溪镇镇政府和苍南水司相互顶牛,致使灵峰村500村民断水三年。
  政府与水厂顶牛的原因是:政府由农村改水工程投资建设施工的供水管自来水公司认为达不到使用标准,而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施工的供水管镇政府验收通不过。各有各的标准,各有各的尺度。于是,大家都把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搁置三年,听任早已埋设好的供水管网无法在第一时间履行自己的使命。
  一直以来,“农村改水”这个词组叫得很响亮,但这是指特定历史阶段,亦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城镇供水事业无法跟上城市经济建设发展的步伐,导致自来水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供水管网无法延伸到城郊结合部,更难以将自来水送到城市周边村镇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应急”办法和临时举措。在这样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农民的饮水问题就被提到各地村镇政府的议事日程,地方的水利和卫生部门也竞相加入,就近取水、简易制水、用非专用水管输水和不按户装表用水,正是那个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当然,我这样说,决无否定“农村改水”曾经发挥过它为改善广大农民用水情况的意思,而是说,在当下,假如我们还停留在“农村改水”这个曾经的“辉煌”上“沾沾自喜”,继续热衷于小打小闹,以解决局部用水困难为目的,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广大农民从根本上改善用水状况的迫切要求了。
  “农村改水”,这是个主谓结构的固定词组。它的解读就是农村改变用水习惯的工程,即过去是直接取用河水、湖水、塘水、溪水或井水,由于这样的水未经过净化处理,很不卫生,许多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村就因水制宜,建起了小规模的简易水厂,并把自来水通到了农村的各家各户。也就是说,“农村改水”是一个完整的制供水概念。所以我们只要一提到“农村改水”,那个简陋的小水厂就会立刻闪现在我们的脑海。
  但现在是将城市自来水厂生产的自来水直接供应到偏远村镇的千家万户,让农村也享受与城里人同质同价同管网同服务的自来水,如再将这样的用水改造也叫“农村改水”显然欠妥。它的准确定义应该叫“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这个“一体化”的主体当然应该由具有各种资质的城市自来水公司来完成。
  我这样一解释,就能对本文开头所说的“顶牛”事件的是非找到准确的答案:那个灵溪镇还抱着“农村改水工程”这个有点过时的词组不放,它就可以把喏大的一体化工程包给形形色色的施工队。真不知道那些供水管网在通水以后是不是由供水企业来养护和维修!
  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提高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的科学决策,更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笔者在网上查找,其实灵溪镇就是苍南县县政府的所在地,灵溪镇的所谓“农村改水”完全应该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整体规划之中,整个工程理应由苍南水司牵头实施。现在将这个工程一分为二,各干各的,最后引发“顶牛”事件的结果,这就不足为怪了。
  “农村改水”与“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今天的所谓“农村改水”都应该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范畴,都应该纳入城市水司的总体规划。地方政府可以负责牵头,它承担的是监督、协调和保证意义上的行政领导,而不是权力的越位和直接组织施工。从灵溪镇镇政府和苍南水司相互顶牛的事件看,“农村改水”在时下的中国农村,还有不小的市场,而“城乡供水一体化”这个与中央关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提高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精神完全一致的战略性举措还远没有被一些县(市)级政府所接受,还远没有深入人心。利益的诱惑驱使一些地方政府对此还不想放手。鉴于此,我们的供水企业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做,在如何宣传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方面我们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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