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财政拿钱,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常流水”。昨日,记者从新郑市获悉,为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该市决定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金,市财政5年内,每年拿出50万元。同时,各乡镇根据自身财力情况,拿出相应资金作为乡镇供水管理维修启动基金。
近年来,新郑市水利事业发展迅猛,其开发使用的智能井台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不断得到升级,让辖区群众切实享受到了“水便利”。不过,水利工程的发展也带来了维护难的问题,如供水设施、输送管道等都需要定期进行一定的维护,为此新郑市决定设立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基金,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转。
据了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为凡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进行正常管理,及时足额交纳水费及维修基金的,均列入市、乡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给予工程维修补助。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对于一些应急项目的维修,该市还规定可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报告。之后,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组织技术人员及专业维修队进行现场核实,可先行实施工程维修,再按实际核算费用,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