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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近14万只水表不准 港水务署允诺尽快替换旧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16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461
  人民网9月1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上个财政年度水务署接获7,359宗有关水费的投诉,不乏水表失灵问题。申诉专员公署批评,署方抄表程序及发单系统存有7大不足,抄表员培训不足,即使发现水表不准,仍延误维修,推算全港280万个水表中有5%、13.8万个不准确。公署更发现有抄表员花逾两年始能识别一大厦的公用水表损毁,相隔17个月始向法团追收2.5万元的水费。申诉专员黎年表示,延迟追收金额,变相要新住户承担已迁出住户的水费,要求水务署正视问题。水务署回应,接纳公署所有建议,及全速推行“更换旧水表计划”。
  水务署在2010/11年度的定期检测计划中,发现5%经测试水表的准确度未达标,出现正负逾3%的误差,期内收到7,359宗有关水费的投诉。申诉专员公署遂于去年底展开调查,昨日该署公布的《申报》引用有关数据推算,全港有13.8万个不准确的水表。
  两发“0收费”帐单 抄表员未尽责
  有投诉个案揭示抄表员未尽责、监察不足,要花逾两年时间才识别水表损毁。有关水表是某大厦公用地方水表,业主立案法团在2006年3月至2008年底收到8期用量不足、毋须缴费的帐单,2009年5月水务署函件指水表损坏,经调整后追收2.5万元水费。公署调查发现水务署在首6期帐单未发现水表问题,2007年12月才发出更换水表指令,但翌年9月才更换水表,期间2期发出“0收费”帐单。
  申诉专员黎年表示,有关抄表员2007年12月已发现水表问题,相隔9个月才更换水表,再用上8个月观察新水表,至2009年5月才去信通知业主立案法团追收过去逾3年共2.5万元的水费,做法未必公道,因为涉事大厦的新住户变相要承担已迁出住户的公用地方水费。
  报告又列举水务署在抄表程序及发单系统有7项不足,调整水费帐单需时过长,没替客户着想;亦反映抄表员未能识别已损坏水表,显示员工培训不足;个案又揭示署方对工作进度的监管不足,即使有更换水表指令,在落实时仍有延误,甚至要用上8个月观察新表运作,才致函通知客户追收款额。
  计算机系统缺失 修正程序需一年
  报告又指水务署计算机系统存在缺失,每次修正程序平均需时11个月,最长更达54个月;另有个案连续6次录得低水量,但未能自动启动稽查功能;启动水表测试的准则亦有缺陷,在没有实质证据下,抄表员记下“水表不转动(估计有用水)”的“NR”代码;抄表员亦对不同代码有不同注释,反映指引欠清晰。
  接纳改善建议 优化“0读数”处理
  公署已向水务署提出12项建议,包括检讨系统稽查规则、加快修正系统缺失、改善监察工作及加强培训员工等。黎年表示,水务署自2005年在抄表工作上引入自动化系统,抄表员巡视后会按指引识别,从61个代码中选定作纪录,但认为现时指引只有2页纸的简介,有需要完善,系统亦需要与人手配合。
  根据水务署标准,计多或计少超过3%的用水量,就是不合格。水务署发言人表示,水表失准与长时间损耗有关,99%有问题水表的量度用水量较实际用水量为少。该署又表示,2006年开始更换旧水表,有关水费投诉与5年前相比少了一半,去年大约有7,000多宗。署方接纳公署所有的建议,正作出研究及跟进,并已先后落实多项改善措施,包括优化出现“0读数”的处理、收紧过高或过低用水量稽核、设置更换新水表后的观察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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