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3个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3个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费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暂定为380万元、喀什地区《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暂定为380万元、喀什地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暂定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县自筹资金。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喀什地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3个项目规划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2个县市及克州境内的阿克陶县。本次主要为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3个规划报告的编制。
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主要为:结合叶尔羌河灌区、喀什噶尔河灌区的民生、节水、生态、智慧、富裕、美丽灌区等要求,按照灌区现代化要求,查找灌区存在的短板,在完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基础上,对工程设施、管理和生态文明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造、改革和建设。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工程、量测设施及信息化工程、排洪工程和智慧水管理体系等项目,分期分步实施,在 2035 年前后,基本实现叶尔羌河灌区和喀什噶尔河灌区现代化。
喀什地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为:喀什地区基本水情以及水安全保障面临主要问题的分析,明确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提出“十四五”期间喀什地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最终提交喀什地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规划报告作为喀什地区“十四五”期间的行动纲领,引导新时期喀什地区水安全发展及水安全建设。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为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叶尔羌河大型灌区覆盖的喀什地区叶城县、泽普县、莎车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岳普湖县2个乡、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吉克阿巴提镇;以灌区为单位编制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协助招标人办理审查和批准机构对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批复,并按审查和批准机构的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通过批复。
第二标段:为喀什地区《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喀什噶尔河流域灌区覆盖的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以及克州境内的阿克陶县,以灌区为单位编制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协助招标人办理审查和批准机构对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批复,并按审查和批准机构的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通过批复。
第三标段:为喀什地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制:规划范围为喀什地区全域,即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2个县市,总面积16.2万km²。规划期限为“十四五”即2021~2025年。规划期间协助招标人办理审查和批准机构对报告的审查和批复,并按审查和批准机构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通过批复。
(3) 设计服务期限:
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规划编制时间为 31 日历天,于 2020 年 7 月 5 日前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喀什地区《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规划编制时间为 31 日历天,于 2020 年 7 月 5 日前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喀什地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编制时间为 31 日历天,于 2020 年 7 月5 日前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4)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规划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5) 承包方式:规划编制费用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支付。
(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项及以上通过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批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规划设计经历;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项及以上通过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批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规划设计经历;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项及以上通过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批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规划设计经历;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1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对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市行政审批局(深喀大道)三楼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地区水利局
联系人:王鹏飞
联系电话:15292934161 0998-25302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龙倩
联系电话:1556919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