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西线部分),由精发改行政2020{5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精河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输水管道工程是精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供水水源采用精河县总水厂水源。管线总长 70.59km,设计最大引水流量 0.255m³/s,年供水量 479.36 万 m³。担负着向旦达盖片区、托里镇水厂、托里镇沙山子水厂、大河沿子镇水厂、兵团农五师 83团 5 个供水目标的供水任务,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标段划分如下(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施工)标段:县城乡一体化水厂至乌兰旦达盖村支管建筑安装工程;
第二(施工)标段:旦达盖分水口至托里镇分水口管线建筑安装工程;
第三(施工)标段:托里镇分水口至托里镇水厂管线建筑安装工程;
第四(施工)标段:托里镇分水口至大河沿子镇水厂管线建筑安装工程;
第五(管材)标段:涂塑复合钢管、PE100级管材采购;
第六(机电设备信息化)标段:机电设备及信息化设备采购;
第七(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管材、机电设备信息化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近3年来从事水利工程施工,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技术力量和设备等方面能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单位。
3.2管材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管材生产、经销、供货、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根据《关于查询农业节水灌溉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通过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已经省级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报告),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机电设备信息化标段要求: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承担过农村饮水自动化(信息化)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6本项目管材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网上报名,投标企业需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后即可网上报名;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xzfw.xjboz.gov.cn/index!index.action)。请投标单位注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4.2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和方式:报名成功后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11:00,地点为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博尔塔拉报、新疆水利网、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精河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联系人:周庆龙 联系电话:13999778789
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婷婷 电话:0909-8866688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