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龙镇农场2015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黑垦局办文[2015]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镇农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762。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黑龙江省龙镇农场2015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龙镇农场,本项目拟发展节水灌溉面积为9000亩。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机电井17眼,井室17个,镇墩90个,潜水泵17台,柴油发电机组35kw56台,智能水表系统17台,输水管线2寸钢泵管
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机电井17眼,井室17个,镇墩90个。
二标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潜水泵17台,柴油发电机组35kw56台,智能水表系统17台。2、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输水管线2寸钢泵管
2.4计划开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未承担任何其他在建项目,投标人和承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施工业绩;二标段潜在投标人须是具备生产相应灌溉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相应灌溉设备生产制造内容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检验证书;有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应附证明材料),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材料
一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并到现场报名),检察机关出具的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该承担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招标公司留存),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二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招标公司留存),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水利网(http://shuiliting.sale
8、联系方式
招投标行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部门: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水务局
电话:0456-6455111
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62516、82363956转802
联系邮箱:hljyhd@126.com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