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新区
安置区室外供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庆城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新区安置区室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庆发改( 2016 ) 356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 一 个施工标段
庆城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新区安置区室外供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 从总库门口供水主管道开口引水,沿新区入口路面铺设 PE100管道至居民安置区,安装总表供水,管道全长1660米,沿途修建水表井、阀门井10座,安装供水远程监测设备1套 。
2.2计划工期201 7 年 5 月 4 日至201 7 年 5 月3 1 日,总工期 28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 施工 标段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 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3.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不含节假日),持以下资料在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资格证及职称证 、 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格证,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 。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 .2投标报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致。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 7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庆阳市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
5 .2开标时间为201 7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庆阳市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
5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组织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 甘肃经济 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庆城县 北区
联 系 人: 赵小军
电 话: 1509709615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弘化西路弘睿精致酒店四楼
联 系 人: 曹丽玲
电 话: 18193499778
传 真:0934-8888685
201 7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