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漈乡人民政府、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浙江省景宁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补项目--景宁县大漈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水[2017]38号,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二、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大漈乡。
(2)建筑规模:项目区位于景宁县大漈乡,分为5个区供水。
其中西一片位于西一自然村附近,约210亩,规划从项目区东南部约2400m处的河坑支流上引水,引入西一村6个种植区块;
西二片位于西二自然村,约40亩,规划从项目区西北方向约500米处水沟取水,引入西二的种植区块;
彭村片位于彭村自然村附近,约220亩,规划从项目区附近的大坑底和宝坑上引水,引入彭村3个种植区块;
茶林片位于茶林自然村附近,约190亩,规划从项目区附近里宝坑以及项目区东南方多处水源上引水,引入茶林村2个种植区块;
梅方坪片位于梅方坪自然村、北山自然村附近,约136亩,规划从项目区西南部约2100m处的上塘水库引水,引入梅方坪村3个种植区块。
(3)招标范围:浙江省景宁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补项目--景宁县大漈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另行公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均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资质企业可以使用水利专业三级项目经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安全员(市政资质企业岗位证书不作要求)、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4、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市政资质企业投标人要求是2016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 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水利资质企业投标人要求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6、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将于2017 年2月17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七、招标人将于2017 年3月9日9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漈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 地 址:景宁县人民中路223号202室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78-5627532 联系电话:15990843386(633386)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