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惠州市惠城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给水管材配件及水表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2-201702-111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给水管材配件及水表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318,528.45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三)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塑料管材配件的生产、水表(流量仪表)的制造等);
(四)投标人可以是货物的生产厂家或厂家的代理商,如厂家委托代理商投标时(代理商须出具由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六) 所投PE、U-PVC管材、配件必须具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家数最多为2家),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九)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被授权代表所缴纳的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承诺函(格式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原件加盖公章);
6.如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规定,请按规定提供相关的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除投标人代表之外,如果还有其它人员参加开标会,请提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04日 至 2017年02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惠州市龙丰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龙丰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龙丰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2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2-7829315 |
传真:0752-7829315 | 邮编:51600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惠州市龙丰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 |
联系人:邓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386023 |
传真:0752-2386024 | 邮编:516001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2-7829315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38602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