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洼县田庄台镇人民政府委托,为2016田庄台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6田庄台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2.招标单位:大洼县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田庄台镇吉家、白家(团瓢子)、高家、李阳、
中央堡、新村、庞家等7个村屯
4.工程内容:铺设配水支管
压供水系统与水处理设备,安装水表2516块。改造干、支管线配水干管20779m
及原水厂2处加压泵站。(控制价:12585805.98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
6.计划工期:
7.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投标人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管理(辽宁省水利厅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
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信用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
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诚信证明、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利)、水利行业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从业资格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打印企业信息。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注:中标后的投标单位要将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证(原件)、三类人员证件和水利行业五大员证件放置在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若拒绝提交或逾期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证书将于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9日10:0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捌仟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洼县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704277787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人:邵工 电话:18842351599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邮编:124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