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血液病研究中心与糖尿病研究中心两项目临时用电、用水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总公司 ,建设资金约为 4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血液病研究中心与糖尿病研究中心两项目临时用电、用水工程是为团泊新城血液病研究中心与糖尿病研究中心两项目建设提供临时用电、用水需求。其中:血液病研究中心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包括10KV线缆架设、4组400KVA变压器安装及4座配电室建设等内容;糖尿病研究中心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包括10KV线缆架设、2组400KVA变压器安装及2座配电室建设等内容;糖尿病研究中心临时用水工程主要包括:DN150管径、长度约1500M自来水管道铺设及水表安装等工程内容。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血液病研究中心与糖尿病研究中心两项目临时用电、用水工程是为团泊新城血液病研究中心项目建设提供临时用电、用水需求。其中:血液病研究中心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包括10KV线缆架设、4组400KVA变压器安装及4座配电室建设等内容;糖尿病研究中心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包括10KV线缆架设、2组400KVA变压器安装及2座配电室建设等内容;糖尿病研究中心临时用水工程主要包括:DN150管径、长度约1500M自来水管道铺设及水表安装等工程内容。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
2.4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17年1月15日 至 2018年2月14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7年1月15日 至 2017年2月14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2月15日 至 2018年2月14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且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到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2 月12 日 至 2016 年 12 月16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后,前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树锁
办公地址:静海区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公路东侧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郭大建 电话: 68581005
传 真:6858100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姜林 电话:022-83288266
传 真:022-83288906
日期:2016 年 12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