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1007号
1、招标条件
鹿邑县陈楼等7个贫困村供水工程已由鹿邑县发改委以(鹿发改〔2016〕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鹿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现对土建安装、管材管件采购、机电设备采购安装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鹿邑县陈楼等7个贫困村供水工程总投资580.66万元,解决6个乡镇(办事处)7个行政村1.6343万人供水问题。
2.2工程实施地点:涉及太清宫镇陈楼、高集乡后集、辛集镇董楼、观堂镇桥口、谷阳办事处前罗楼、王皮溜镇枣园、张寨7个贫困行政村。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6个标段:
1标段: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辛集水厂新打深水井1眼,新建400m3清水池1座;张店镇、高集乡、辛集镇管网埋设及入户安装等。
2标段: 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太清宫镇桥梁1座,太清宫镇、观堂镇、谷阳办事处、王皮溜镇管网埋设及入户安装等。
3标段:管材管件采购标。主要内容:辛集镇、高集乡、张店镇给水管材及管件采购。
4标段:管材采购标。主要内容:观堂镇、王皮溜乡、太清宫镇、谷阳办事处给水管材采购。
5标段 :入户水表、闸阀、水龙头采购。
6标段:潜水泵、加压泵等机电设备采购。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及业绩良好。
1标段: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凿井壹级资质,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及主要执从业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上信用信息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
2 标段: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及主要执从业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上信用信息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
3 标段:要求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上,生产厂家须具有PE管材、管件产品生产合格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要求,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
4标段:要求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上,生产厂家须具有PE、PPR管材产品生产合格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要求,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
5标段:要求厂家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上,必须是2010年以来新下发的新标准生产许可证企业,同时具有高壳滴水计量生产许可证,产品样机实验报告和样机型试批准证书,产品装置鉴定证书。执行国家2007新标准,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许可批件,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
6标段:投标企业要求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具有产品生产合格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要求,具有良好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能力,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08:30至2016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4.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版块进行信用信息登记)、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内容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施工及其他标段)每套售价叁仟元(¥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集体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及责任自负,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卫真路中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7183671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院院内西楼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3楼302房间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6024384
传 真:0371-66028583
10、水行政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鹿邑县水利局
地 址:鹿邑县卫真路中段
联系电话:0394-7223167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