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太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太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安县水利局以诏发改[2016]153号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漳州市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太平镇;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62万元。建设太平镇步宅村、沈碧村、后坑村、?头子村、割科村、吉坑村、墩上村、古竹村、大斜背、孝丰村、上?头村、新径子村等 12个自然村的供水工程,供水规模375吨/日,供水保证率为95%。项目建设拦河坝6座,机电井4口,水厂10座,配备5m?不锈钢清水池3 座,10m?钢筋砼清水池2座,15m?钢筋砼清水池2座,20m?、35m?和50m?钢筋砼清水池各1座,一体化净水器10台;PVC-M管配水管道 9339m,PVC-M入户管网总长9452m;新增水表410组,不锈钢水表箱105套等。项目建成后将解决2288个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3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壹佰叁拾柒万捌仟伍佰伍拾捌 元整(¥1378558元)。
2.4 招标范围:诏安县太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5 标段划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由招标人安排;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项目。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
3.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3.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法, K 值为:10%(根据 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 ,发包价为:人民币 壹佰贰拾肆万零柒佰零贰 元贰角 ( ¥ 1240702.2 元 ) 。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08月22日至201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 : 30时至11 : 30时,下午15 : 00时至17 : 00时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漳州市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1703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太平镇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960030248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1703室
联系人:小林 电话:18959616169